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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品
生死學研究(1-10)
生死學通訊(1-12)
《生死學研究》審稿程序
一、來稿經本刊編審委員會審定其性質,並諮詢各領域之編輯委員後,決定審稿人。
二、審稿人由本刊編審委員或相關研究領域之學者擔任。
三、每份稿件均由二位專家學者進行匿名評審:每位審稿人於評審意見表上陳述意見,並於下述四項勾選其中一項:
- 同意刊登。
- 稍加修改後刊出(請審稿人明確指出修改之處或代改正,如提原則性修改意見請勾第 3 項)。
- 修改後重審。
- 不同意刊出。
處理方式
第二位評審意見
同意刊出
修改後刊出
修改後重審
不同意刊出
第一位評審意見
同意刊出
1
2
3
4
修改後刊出
2
2
3
4
修改後重審
3
3
3
5
不同意刊出
4
4
5
5
四、處理方式:
狀況1:寄接受函給投稿人並請寄電腦磁片。
狀況2:(a)函知投稿人逐項答覆。(b)編審委員會核定通過後同狀況1。
狀況3:(a)函知投稿人逐項答覆。(b)送回評審者重審。
狀況4:送第三位審查。
狀況5:函知投稿人稿件不接受並退回稿件。
五、稿件刊登與否事關投稿人權益,應將評審意見以不具名方式函寄投稿人,並說明處理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