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鑑辦法
喬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南華大學生命禮儀研究中心
遴選喪禮服務廠商說明
一、標的名稱:「合情」與「宜禮」喪禮服務。
二、標的內容:「合情」禮儀服務暨「宜禮」禮儀服務(附件一 )
三、廠商資格:
(一)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。
(二) 具有營利事業登記證(需與本案有關之營業項目)。
(三) 公會會員証
(四) 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(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
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。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,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。
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,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公函及
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)。
四、遴選辦法:
(一) 廠商應遞送評核文件份數:資格證明1式1份、服務計畫書1式5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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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資格證明文件:請依資格審查表列項依序放置公文封內。
- 投標文件請使用中文撰寫。
(二) 遴選時間:民國00年00月00日(星期00)上午00時~00時,
由生命禮儀研究中心於三個工作天前分別通知廠商當日出席時間。
(三) 遴選地點:南華大學 學海堂 252教室。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
(四) 評核辦法:
A. 廠商資格審查:
民國00年00月00日於指定時間當場審閱廠商所送文件,進行廠商資格審查。
- 服務計畫書審查:
A)評選委員就服務廠商十分鐘簡報與服務計畫書面內容審核
B)服務計畫書請依附件一「合情」與「宜禮」可提供服務規格與實物照片項目準備,詳細內容請參照附件三、附件四
C)簡報檔請依附件二評選項目提報
D)實物照片請以jpg或jpeg檔,依附件三、附件四之照片編號另行存檔於光碟。
C. 依據服務計畫書面審查後需求,依狀況得進行實地訪查
評 選 項 目 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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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:___________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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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服務廠商名稱: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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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 選 項 目 |
配分 |
小計 |
備註 |
| 一、服務廠商資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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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負責人經營理念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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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公司組織編制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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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資本額或財務能力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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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自有營業場所外觀與形象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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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5得獎與受評鑑紀錄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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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、禮儀服務能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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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 禮儀人員接受專業訓練或丙級檢定合格人數比率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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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 備有之硬體配備(包含車輛、水床、豎靈台等)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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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 合情與宜禮可提供服務規格與實物照片之完整性(服務計畫) |
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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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 治喪程序表(或規劃工作書)實物審查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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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5 內部服務品質稽核與改善措施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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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服務費用之合理性
(依喬安公司公告之標準審核)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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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、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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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機動性與配合度(可服務區域)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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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 禮儀商品暨服務更添辦法與價目表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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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 計 |
10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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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評審意見: | |||
| 評選委員請簽名: | |||
|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| |||
※ 给分說明
1.受評者有提出具體證據說明,並合乎標準者,該項配分給滿分。
2.受評者有提出具體證據說明,承諾將做改善即能合乎標準者,該項配分=(滿分-1分)。
3.受評者有提出資料說明,但須再做改善才能合乎標準者,該項配分=滿分*1/2。
4.受評者未提出書面資料佐證,但口頭說明可合乎標準者,該項配分=滿分*1/2。
5.受評者有提出(資料)說明,不合乎標準,未來無法改善達到標準者,該項配分=0分。
6.受評者未提出(資料)說明者,該項配分=0分。
D. 結果公告
預定民國98年12月21日前公布評選結果。
E. 評選標準及評定方式:
A)依評選項目、權重、配分標準評分:詳如「評選項目表」,滿分為100分,
平均70分(含)以上者為合格分數,未達70分者不得做為決標之對象。
B)依各地區服務需求遴選所需服務廠商
五、訂約期限:
(一)入選廠商應於結果公告翌日起算五日內(期限末日為國定假日或例假日者,
順延至該假期結束之次日)至喬安網路平台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簽約手續。
(二)若入選廠商所攜帶證件正本,經喬安公司審核如發現與原提具之影本有不符者,
喬安公司除取消得標資格外,並依前述規定辦理,得標廠商不得異議。
六、注意事項:
(一)遴選前本校禮儀研究中心對遴選辦法如有變更事項,另行公告變更之。
(二)本遴選須知如有疑問時,應以本校生命禮儀研究中心之解釋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