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死學研究所申請學位考試注意事項:
(97年10月22日修訂)
一、學位考試所須表格,請自行至教務處或本所網頁下載。
二、碩士論文口試流程審核表(英文姓名須和護照同),請在口試時間之欄位填妥口試日期及時間。須註明口試委員之教師證號。備註欄註明委員聯絡電話及身份證字號。
三、學位考試申請日期,依本所碩士學位考試流程規定之日期前。
四、聘書請以電腦打字(字體請用標楷體)。
五、口試日期若需更改,須於原口試日期一週前申請撤消口試。請於教務處網頁下載申請表格,經指導教授簽名確認後送系辦公室。(不可傳真)
六、口試日期更改者,須以電話聯絡口試委員,不可只用E‧mail。
七、口試前一日須再次以電話聯絡口試委員。
八、學位考試論文完稿應於口試日兩週前自行送達各口試委員。
九、口試當日請向各口試委員詢問英文姓名及E‧mail帳號(畢業論文上傳用)
十、考試前三十分鐘須確認考場內之儀器設備及備妥茶點。
申請學位考試須繳交以下資料:
一、論文口試總評表(一份)
二、論文口試評分表(三份)
三、碩士論文口試流程審核表(一份,指導教授及考生需簽名)
四、碩士學位論文考試合格證明(一份,考生需親筆簽名)
五、三位口試委員之聘書。(需打字,最下方之日期,請填交件日期)
六、附歷年總成績單。(一份,須向教務處申請之正本)
七、備妥以下信封:
1.口試費信封:3個(填妥口試委員之姓名,左下方填妥考生之姓名。
2.聘書信封:
(1)校外委員:需填妥委員之姓名及地址,信封貼足掛號信所需之郵資。寄件人填寫南華大學生死所及考生之姓名。
(2)校內委員(本校外系所):信封填妥委員之姓名,左下角填妥考生之姓名。
(3)本系專任教師免信封。